申请在建工程抵押权设立登记的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(一)登记申请书;
(二)申请人的身份证明;
(三)抵押合同;
(四)主债权合同;
(五)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明;
(六)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;
(七)其他必要材料。